1月14日下午,元江镍业公司在安定镍矿销毁贮存超期的爆破材料。
为严格爆破物品的管理,防止因爆破管理不善造成事故,部分爆破物品贮存时间超期,元江镍业公司向元江县公安局申请销毁因贮存时间超期的爆破物品,经县公安局批准,由公安局、因远镇派出所民警指导,元江镍业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,公司党群工作部、采供部、安定镍矿安环科、保卫科、生产科、爆破工共11人参加销毁工作。销毁了以下爆破材料:炸药298.5kg,工业导爆索250米,毫秒雷管3m12段213发,毫秒雷管3m8段280发,纸质火雷管8#99发。圆满完成了销毁爆破材料工作,确保了安全。